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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今起施行

市卫健局工作人员接受培训

2020年06月01日   来源:遵义网    

  本报讯 (记者 罗 洋)6月1日起,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正式施行。5月29日下午,贵州乾锋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遵义市卫健局工作人员进行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知识培训。

  据介绍,培训内容涉及宣传贯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重要意义、《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立法宗旨及基本原则、如何保护公民的健康权等。

  据悉,《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施行,标志着人民的健康权利有了立法保障。该法为健康促进专辟一章,提出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国家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国家组织居民健康状况调查和统计,国家制定并实施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的健康工作计划,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等。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对暴力伤医、药品质量、院前急救等也作出规定,例如: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等。这部法律凸显“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理念,它的施行,有利于巩固医改成果、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对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朱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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