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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醇厚酒香更绵长

——汇川区检察院多措并举服务酒企发展

2024年05月27日   来源:遵义网    

汇川区辖区内有80余家白酒生产企业、30余家各类包装企业,目前已形成以珍酒、董酒为引领的“2+N”白酒产业发展体系。近年来,汇川区检察院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助力辖区白酒企业高质量发展。

  严打散装白酒变“名酒”犯罪行为

  近年来,汇川区检察院在办理制假、销假类案件中发现,侵犯贵州茅台酒、珍酒、习酒、董酒等品牌名酒知识产权的案件频发,多名犯罪嫌疑人以开设酒业公司为幌子,购买品牌名酒包材和基酒自行包装或向他人直接购买成品假酒等方式销售白酒,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2023年3月至6月,犯罪嫌疑人尹某某与陈某等人成立一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从假酒贩子手中购买假冒“茅台迎宾酒”“茅台王子酒”“国台酒”等品牌名酒,并招聘40余名销售人员采用电话、微信、抖音等方式进行销售。同时,该公司还将假冒的五粮液、习酒、珍酒等品牌名酒销售至全国20多个省,销售总金额达300余万元,涉案金额600万余元。

  同年6月至8月,犯罪嫌疑人陈某再次伙同夏某某、尹某某等采取同样手段,对外销售假冒酒,涉案金额达800万余元。

  汇川区检察院在办理此案中充分发挥上下一体办案优势,与遵义市检察院联合组成办案组办理,并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陈某某、尹某某等人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6个月至3年多不等的刑期。

  “市场上出现的售假案,呈现出组织化、团伙化、产业化、专业化特点。”办案检察官表示,该院对侵权白酒的制造者、销售者、包装工人、运输人员,以及上游假包材提供人员、下游流转分销人员,进行了深挖彻查,有力打击了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保护知识产权 服务企业发展

  汇川区检察院在办理销售假冒品牌白酒案件时,坚持综合履职、落实知识产权案件“一案四查”要求,通过刑事追责、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审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实现了知识产权案件一体履职。

  打出“刑事+公益诉讼”组合拳,多维度保护品牌名酒知识产权。该院在办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刑事犯罪中,通过对售假过程全流程梳理,向监督部门、运输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严厉打击假冒白酒类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对辖区86家白酒生产主体、1003家经营主体、5家包材主体、18家物流快递站点开展执法检查,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6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2份,共处罚没款20.5万元。

  凝聚工作合力加大打击力度。该院加大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系协作,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坚持将司法办案与社会治理协同推进。2023年以来,该院共办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案件120件。

  依托数字检察强化检察监督。以贵州珍酒酿酒有限公司、贵州董酒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门提供的侵犯知识产权为线索,以汇川区法院提供的侵犯品牌白酒知识产权性质非诉审查和非诉执行案件信息、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侵犯品牌名酒案件信息、汇川区公安局提供的侵犯品牌名酒知识产权案件信息为数据来源,研发出品牌名酒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法律监督模型。据统计,该院依托该模型已发现监督线索9件。该模型在贵州省检察院开放平台使用后,发现线索7件。

  筑牢保护白酒产业法治屏障

  案件办结后,汇川区检察院认真写好“后半篇文章”,走进辖区企业,听取企业负责人关于生产经营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况介绍,帮助企业排查风险隐患,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品牌保护对策。

  同时,针对包括白酒企业在内的部分名优企业、传统工艺等特色产业知识产权遭受侵权的现象,汇川区检察院以“两长座谈会”形式,邀请企业负责人就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合规风险、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提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意见建议。

  “酱香白酒是汇川的一张‘名片’,服务企业是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内容。”汇川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服务企业的职能作用,该院制定《汇川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企业十一条措施》开展企业合规工作,目前,该院领导已挂点联系重点民营企业6家;成立专项办专门办理涉知识产权案件、涉企案件;与相关行政部门联合制定《装备制造业合规指引》,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衔接、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的工作合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记者 杨义霞)


(责任编辑: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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