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地方频道 > 新蒲区 > 最新动态 > 正文

高空抛物难查肇事者 法院一审判决业主和物业公司赔偿53万元

2023年09月28日   来源:遵义网    

  本网讯 (记者 李光伟)发生在新蒲新区六角井一号还房小区第29栋的高空抛物案,红花岗区人民法院长征法庭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涉事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及29户业主赔偿受害者萤萤(化名)共计53万余元,其中,物业公司承担40%的责任,赔偿21万余元,29户业主承担60%的责任,平均每户赔偿1.1万余元。

  萤萤家居住在六角井一号还房小区第29栋。2020年4月1日13时30分左右,未满8岁的萤萤在第29栋楼下1-3号房屋外的平台玩耍时,被空中坠落的一根金属棍砸中头顶造成严重损伤,且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至今仍未查清具体责任人。

  事发后,萤萤一家对其进行了及时的救治,花去了治疗费、营养费等达数十万元,今年年初,萤萤家人将39户邻居和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遵义盛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上了法院,8月24日,这一案件在红花岗区人民法院长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萤萤一家要求赔偿62万余元。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法院认为,萤萤有权基于案涉高空抛物事故所受损害,向第29栋住户中的“可能加害人”主张补偿责任,且结合案涉现场方位图及公安机关现场勘验笔录,排除第29栋一楼住户的可能加害性,即“仅对第29栋2层以上住户提出诉求”符合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同时亦有利于合理分散案涉特殊侵权事故的损失,及时救济被害人,尽量限缩“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范围,最终实现实质意义上的公平。

  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栋39户被告业主中,事故发生时,其中10户业主房屋有的处于无人居住的空置状态,有的已将原有登记的房屋出卖给他人,有的出租给案外人使用,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制度”,证明了各自具有免责情形。有6户业主分别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发生事故时自己不是“侵权人”,认定其中29户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针对有被告提出“原告的爷爷奶奶没有尽到看护责任”的意见。法院审查后认为,案涉事故发生时,原告萤萤系未满8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行使监护职责的人应当对其出行玩耍尽到必要的“看管、保护”职责。但是,本案涉及的“高空抛物”不仅仅违反公共道德、公序良俗,更是法律严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其对社会公共秩序和安全造成严重的破坏,该行为具有高风险、不可预见和不确定性。在事故现场并不存在其余特别状况的情形下,原告所逗留玩耍的楼层平台并非通常意义上具有潜在危险性的场所,且萤萤也不存在任何足以或可能造成自身伤害的举止。

  若在这种情形下,苛求作为被侵权人的原告或其监护人对案涉事故的发生具有高度预判力及较强防护性,明显有悖于日常生活认知,亦不符合客观实际。再加上“高空抛物”属于具体侵权人自身主观上的重大过错,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法院认定本次事故不存在基于“被侵权人过错”,从而减轻被告负担赔偿比例的理由。

  针对遵义盛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责任,法院审查后认为,该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印证其在事故发生时,或者此前针对事故发生地设置了必要的安全警示告知标志,或是采取了相应的“防坠落、防脱落”安全保障措施。同时,遵义盛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在案涉事故发生地安装配备有效的“高空监控措施”,明显不符合“现代物业服务的基本需求及理念”,且极大程度上不利于公安机关查清具体责任人,因此认定遵义盛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向萤萤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对于遵义盛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有被告业主提出的“29栋1楼住户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即将一楼对应窗户改装成能出入事故发生地平台的通道门”的主张,法院认为,相关各方可依照行政法规或规章另寻法律途径解决,法院对此不再予以审查。

  红花岗区人民法院长征法庭最后判决,遵义盛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赔偿原告萤萤损失212957.40元;29户业主被告每户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分别补偿原告萤萤损失11015.04元。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责任编辑:何祖嘉)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