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贵州省仁怀市大朝门酒业有限公司大曲酱香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贵州省仁怀市大朝门酒业有限公司大曲酱香酒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仁怀市茅台镇元木岩社区元木岩组
三、建设项目概况:建设内容主要为制酒车间、酒罐、制曲车间、包装车间、办公楼、倒班房、研发楼,以及配套的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贵州省仁怀市大朝门酒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元木岩社区元木岩组
联系人:朱经理 电话:18985681901 电子邮箱:2309755144@qq.com
五、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贵州本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忠庄街道东欣大道东欣广场城市综合体F18F19-1-6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166720373 电子邮箱:313474757@qq.com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下载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告单位:贵州省仁怀市大朝门酒业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