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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召开《遵义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2026年09月03日   来源:遵义网    

为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质量,根据立法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义市人大法制委拟召开《遵义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6年9月29日(星期二)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

  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遵义市汇川区珠海路14号)。

  三、听证事项

  (一)条例草案第十六条关于停车场建设规范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二)条例草案第二十七条关于经营性停车场管理者向停车场所在地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三)条例草案第三十条第一款关于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四)条例草案第三十一条关于路内停车泊位停放十五分钟免收停放服务费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五)条例草案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关于路内停车泊位的施划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六)条例草案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四条关于拟设行政处罚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七)对条例草案的其他意见建议。

  四、听证陈述人、旁听人产生办法

  (一)市人大法制委将根据“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和报名先后顺序,在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听证陈述人。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人大法制委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邀请产生。

  (二)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欢迎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报名参加旁听。市人大法制委将根据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听证旁听人。

  (三)听证陈述人、旁听人共计50人,经确定后另行通知。

  五、报名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通过填写立法听证会报名表(附件2),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0日17:00止。

  六、其他事项

  (一)召开听证会的具体地点和其他有关事项,待听证陈述人、旁听人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对《遵义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有听证事项以外的其他意见建议,也可以书面形式或者电子邮件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电话(传真):0851-28217520

  电子邮箱:rdfgw2018@163.com

  邮政编码:563000

  通讯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府前路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附件:1.遵义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

  2.《遵义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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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二维码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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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二维码见附件二


  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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